广西:统筹资源要素,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4日 第 11 版)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抓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摸实情开良方,构筑政策制度体系

为统筹资源要素,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广西针对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聚焦用地保障难点堵点问题和乡村产业发展新需求,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文件,形成自然资源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政策制度体系。

2023年,广西先后出台《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若干措施》主文件和《关于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3个配套文件,明确强化村庄规划编制实施、降低设施农业用地成本等措施,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

2024年起正式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首次明确村庄规划可作为农用地转用审批的依据,并增加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激励机制,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制度保障。

抓规划强保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广西积极发挥村庄规划对乡村全面振兴的支持作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推广“数据共享+技术赋能+多方协同”的低成本、实用性、简易型村庄规划编制新模式,最大程度降低编制成本,提升编制效率。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协调落实1.93亿元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费用由平均每个行政村33万元降低至17万元,全区累计完成6300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在用地保障方面,2023年,单列下达33个脱贫县1.98万亩用地计划指标,并要求各设区市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计划指标,保障乡村建设和产业用地需求。指导各地充分利用未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荒地、园地、林地、工矿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2023年完成5021.08亩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启动15个县(市、区)“农地入市”试点工作,挖掘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潜力,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在农村群众资源资产权益保障方面,深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2023年实现权籍调查100%全覆盖,符合房地一体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登簿率达90%以上。积极开展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国家级试点和自治区级试点探索,依申请颁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1.5万本。目前,全区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登记服务网点超2500个,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注资金配项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广西注重发挥行业政策优势,加大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通过一系列举措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3年,广西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调剂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为脱贫攻坚后续扶持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筹措资金56.93亿元;持续推进砂石土净采矿权出让,完成出让36宗,成交金额43.22亿元,直接服务于乡村全面振兴3.25亿元;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46个县(市、区)273个行政村(社区)实施试点项目62个,下达奖补资金5.54亿元。

广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2023年,全区统筹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975亿元,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项目128个;累计完成监测预警设备安装2970处,受益人口达6.4万人。

数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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