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实施一周年 以“良法善治”加快推动杭州城乡融合发展

法治护航下,杭州乡村建设水平加速“攀登”:以设计赋能农房改造提升,全市累计超2万户建房户使用农房通用图集营建品质新居;农污治理专项考核连续第五年获得全省第一,提前两年完成省强基增效覆盖率目标任务;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创新领跑,全省首个跨省县域风貌样板区试点和全省唯一跨三区联动的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试点加快推进……

《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实施一年来,杭州交出亮眼“成绩单”,持续探索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的新实践。

去年8月1日,国内首部住建领域组织实施的关于乡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全市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一年来,乡村建设法治体系逐步构建。

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市建委分批推出了涵盖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美丽城镇建设、农房建设、农村污水治理、绿道建设以及数智化建设等工作的41个配套文件,其中多个技术导则为全国首创,如全国首推农村污水分级处理分级排放、全国首创农污治理工作全生命周期“指导员制”等。

全市各地也依托《条例》因地制宜对本地乡村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增补。如余杭区开展了本地农房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新增围墙内面积规定、宅基地资格权的认定等内容;桐庐县印发了相关通知,全面开展农房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一年来,乡村建设统筹协作机制不断形成。

为推动《条例》入心入行,市建委开展系列宣传贯彻活动,通过市区联动、线上线下同步,实现了全市1905个行政村普法全覆盖。同时,成立了由21家市直部门、10个区(县、市)组成的市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小组,逐步形成了多跨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和市统筹、区县(市)组织、镇村实施的工作机制。今年年初,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建委)印发了《贯彻落实〈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2024年工作要点》,21个市直部门合力推进九大任务57项具体工作,“一盘棋”加快提升杭州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

一年来,乡村建设各项工作稳进提质。

《条例》护航下,乡村建设推进提速增效。今年以来,作为市级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已新(改)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4个,任务完成进度条拉至87.69%;现代化美丽城镇项目开工368个、开工率99.73%,30个乡镇(街道)纳入全省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名单;新开工农房2045户,实行农房宜居改造1200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实现动态清零;全市130个共富风貌驿开展建设,已累计建成112个,其中43个入选首批省级共富风貌驿名单,11个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名单;建德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本年度21个项目已全部进场施工,其中4个项目已完成;农村管线序化工作在全市140个行政村开展,累计已清废杆2272处,清废线739.3公里,多杆合一532处,多箱合一1915处,线路“上改下”共98.6公里……

同时,为加快推动乡村建设“土师傅”转型为“新工匠”,配套《条例》制定推出的《杭州市乡村建设工匠承接小额工程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一年来全市累计已发包小额工程679个、完工559个,既简化了乡村小额工程发包程序、节约了建设成本,又让专业强、信用好、服务优的乡村建设工匠“钱袋子”鼓起来。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杭州乡村建设法治化的脚步越走越深。

“目前,我们正根据乡村建设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新一轮14个配套制度课题研究,对《条例》进一步补充、优化和完善。”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推进《条例》细化落实,使《条例》与法治乡村建设要求相匹配、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契合,加快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努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的杭州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