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重审再判死刑!更多犯罪细节披露

今天(25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在庭外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被余华英拐卖的杨妞表示,自己紧跟其后提起了上诉。

杨妞花表示,整个庭审过程中,余华英没有抬一次头,手还在时不时发抖。“我见了余华英5次,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整个过程中她头没抬一下,我能感觉到她心里是害怕的。”

此次重审是因为发现了余华英遗漏的罪行,经查明,被余华英拐卖的人数增加了6人,共涉及四起案件。重审过程中,更多的案件细节被披露。

余华英,1963年出生,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1990年,王加文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在此次追加起诉的的四起案件中,其中有两起,为余华英与龚显良共同实施,另外两起是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共同实施。

余华英案重审追加犯罪事实一:

拐卖谌江华、谌江海案件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1993年2月28日,被告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在贵州省安顺市熙郊公园附近以带被害人谌江华、谌江海去游戏机室玩游戏为由,将谌家二兄弟从安顺带至贵阳。

因认为谌江华年龄较大不好卖,就将其安排在贵阳的一家游戏机室打游戏,将谌江海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以3500—45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户人家。

因余华英放弃了对哥哥谌江华的拐卖,检察机关建议以“拐卖儿童犯罪中止”定罪量刑。而对于案件的亲历者、被害人谌江海来说,公诉机关查明的这一犯罪事实的每一个情节,都有着刻骨铭心的回忆。

我想念父母,想念哥哥,没有记忆就是没有痛苦,有记忆才有痛苦。后来,连妈妈的模样也记不清了,记不清楚家在哪,叫什么名字,父母叫什么,我怎么能找到家,像大海里捞针。我恨自己什么也不记得。”

长大后,在家人的帮助下,谌江海开始采血、比对DNA、加入寻亲群。2023年11月,经过比对,谌江海终于找到了身在贵州的家人,并已与家人团聚。

余华英案重审追加犯罪事实二:

拐卖王艳龙、王能能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10月7日,被告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在安顺市西秀区汪家山附近,趁被害人王艳龙、王能能两兄弟无人看管之机,以带两兄弟去买好吃的为由,通过先乘坐汽车至贵阳后转乘火车,将王家两兄弟从安顺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

张荣仙是王艳龙、王能能兄弟俩的亲生母亲,案件重审时,她就坐在庭审现场,对余华英以3500元和4000元的价格,卖掉她的亲生骨肉这一情节,感到痛心不已。“这让我与亲生骨肉分离了整整30年。这30年来,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度过的。”

当年,张荣仙的丈夫在两个儿子被拐走后,精神上遭受了巨大打击,曾两次跳河轻生,虽被好心人救起,却始终走不出来,频频借酒消愁,最终导致重疾卧床,只剩张荣仙一人在打工之余,带着海报到全国各地奔走寻找儿子。

张荣仙说:“直到现在,我梦到的都是他们小时候的模样,我没有看到他们长大。

2023年,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张荣仙陆续寻回了失散三十年的两个儿子。遗憾的是,她的大儿子至今还未与她相认。但张荣仙觉得,孩子一定有自己的苦衷。三十年,留给这一家人太多的伤痛,张荣仙愿意给孩子时间,也盼望着有一天,她不是在梦里,而是能当面与孩子说说话,听孩子讲讲离别三十年的经历。

余华英案重审追加犯罪事实三:

拐卖李聪案

此次追加起诉的四起案件中,有两起与余华英的丈夫王加文相关。

1990年,王加文因犯盗窃罪入狱,1992年脱逃,脱逃期间,王加文与余华英取得联系,多次实施了拐卖儿童的行为。卿素华的儿子李聪就是其中之一。

2023年9月,王加文被抓捕归案,目前已另案处理。

案件重审现场,卿素华了解到儿子李聪被拐的更多细节。2002年2月21日,王加文在云南大理李聪家的住处,趁李聪无人看管,将他带至大理下关镇新桥附近交给余华英,余华英乘坐火车将李聪带至河北省邯郸市贩卖。

卿素华回忆,李聪失踪不久后,王加文也搬家了。从此以后,卿素华一直没有停止寻亲的脚步。直到王加文落网,卿素华才在警方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失散了22年的儿子。

余华英案重审追加犯罪事实四:

拐卖陈才勇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2月8日,王加文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陈才勇家附近,把陈才勇拐带至昆明火车站与余华英汇合后,二人一起乘坐火车将陈才勇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以4000—5000元的价格将陈才勇卖给当地一户家庭。王加文现已另案处理。

截至目前,在余华英案件中,共有来自12个家庭的17个孩子被拐卖,他们日日夜夜承受着骨肉分离之痛。重审余华英案,查清案件事实,既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对被害人权益的一种抚慰和补偿。

本文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综合《法治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