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未住别墅成剧组拍摄地:一审出品方被判赔40余万

去年报道过的消息,杭州的林女士无意中发现自己多年未住的别墅成剧组拍摄地,她将两部剧出品方、物业、播放平台等诉至法院,索赔300万。

空置别墅位于浙江慈溪,林女士在杭工作生活,5年前在老家买了后一直没回去住过。她在一部叫《我和我的儿女们》的热门电视剧上看到自家别墅成了剧中女主的家。回到别墅清点,发现屋内的一部电梯损坏无法启动,指纹锁损坏,奢侈品丝巾及全部地毯污损,很多家具磨损,装饰画、投影、餐具等都不见了,家中物品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

据新浪娱乐,日前, 慈溪市法院一审判决,两部剧出品方赔偿林女士40余万元。物业公司为剧组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应对出品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驳回林女士以“侵犯隐私权”提出的赔偿200万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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