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保障网”!青岛西海岸新区人社局积极落实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新政

鲁网7月26日讯 (记者 曹国凤)近日,青岛大锅强悦海餐饮有限公司为20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特定从业人员办理了单工伤险种参保登记。“7月份,在区人社局进镇街社保宣讲会上知晓这一新政策,我们抓紧办理了这项业务。因为公司旗下餐饮每年都会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合适岗位,他们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但在工作保障方面又有所焦虑,由于他们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以往我们都是为他们购买一份意外伤害险,由于保障范围有限,这部分职工一旦发生工伤,职工和企业双方都将面临巨大的压力。新政策的实施,真正解决了我们企业的燃眉之急。”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葛女士表示。

据了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山东省制定了《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并于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新《办法》将超龄人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及见习人员,住院规培医学在读研究生,家政服务人员等四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将切实保障特定职业人群工伤权益,进一步分散各类单位工伤风险,推进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全覆盖,为企业的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该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从业单位可自愿在参保地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从业单位实际执行的工伤保险费率确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单位使用单位账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找到申请模块,发起特定从业人员参保申请,即时录入参保申请信息,上传《办理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待社保经办机构后台审核通过后即可为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增员缴费。参保单位也可携带承诺书及相关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申请办理。自7月1日经办开始,青岛西海岸新区已经有30余家单位进行了申请,申请类别主要为超龄和实习学生。”区社保征缴科工作人员介绍。

下一步,新区人社局还将继续深入镇街、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院校等单位,进行这一惠民政策推介,切实发挥好工伤保险保驾护航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刘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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