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依法查处贵州首例外籍旅客机上吸烟扰序案件

近日,贵州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查处了一起外籍旅客在机上吸烟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案件,依法对该旅客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此案系贵州机场公安查处的首例外籍旅客吸烟扰序案件。

当日,贵州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接机组报警称:北京至贵阳CA1463航班上有一名外籍旅客在客舱卫生间内吸电子烟并触发烟雾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航班停靠机位处置,依法传唤该旅客接受询问并开展调查取证。经查,该旅客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违法行为,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同时,严格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相关程序规定,将案件情况通报有关部门。目前,该乘客已被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机上禁止吸烟(含电子烟)。在飞机内吸烟(包括电子烟)、抢占座位、打架斗殴、违规使用电子设备等扰乱航空器客舱管理和民航运输秩序,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危及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行为均属“机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旅客出行和民航运行环境。有吸烟需求的旅客请在航站楼前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切勿在民用航空器内吸食包括电子烟在内的香烟类产品。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左春林

编辑 班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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