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火车站男女厕位比例改为1:2凸显公共服务质感

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行业标准公告,对《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进行局部修订,对男、女厕位比例和数量的要求作出修改,规定男女厕位比例应为1∶2,这一修订不仅反映了对公众呼声的积极响应,也标志着铁路部门在公共设施设计中的人性化考量迈出了新的一步。

“如厕难”看起来是小事,其实也是民生大事。人活着离不开四项事:吃、喝、拉、撒。前两件事跟厨房有关,后两件事同厕所分不开。厕所看起来可有可无,可是厕所的重要性却无法否认。“只要去人多的地方,上厕所就难”“有时候为了不排队上厕所,会少喝点水”……这类话题近年来频频登上互联网社交平台热搜榜,这反映出“公共场所女性如厕难”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女性旅客常常面临如厕难题,不仅给女性旅客的出行带来不小的尴尬和不便,也无形中直接影响了出游的舒适感和便利度。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福祉,而精细化管理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这次新版《规范》对火车站男女厕位比例的调整,正是精细化管理在公共服务中的具体体现,不仅是对女性旅客需求的精准对接,更是对人性化服务理念的生动诠释。提高女厕位比例,这一调整充分考虑到男女因生理原因导致的女性如厕时间更长的现实,大大缩短了女性排队时间,更科学也更人性化,是对女性权益和诉求的尊重。更进一步说,这项举措正视了男女在公厕位这一公共设施上的分配不均问题,蕴含了精细化服务理念,即在服务过程中,注重每一个细节,关注每一个实际需求,从而提升女性旅客整体的服务体验。

办法总比困难多,化解“公共场所女性如厕难”的问题并非难事。其实,早在2016年,国家住建部就发布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占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持续提高女厕位占比,并对相关细节同步作出安排。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此次国家铁路局修改《规范》,并且专门针对男女厕位的数量和比例作出具体要求,这种做法不仅是对社会呼声的积极响应,也反映出铁路部门对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卫生设施人性化设计与改造的重视。另外,这种做法不仅合理配置了公共场所厕位资源,也提升公共卫生水平,还会提高公共空间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共空间内的拥堵情况。

同时,火车站作为重要的大型公共场所,其实践方法和最终效果将产生巨大的示范和辐射效应,也为其他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厕位改造工作提供了科学的规范指引。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看到,火车站女厕位调整的一小步,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大步,不仅有利于满足女性旅客的实际需求与期待,帮助更多女性朋友更好地生活,也让女性权益保障取得实质进展,提高出行幸福感和满意度。

如厕事小,却关乎民生。厕所问题不仅关系到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也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升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我们要将厕所问题纳入社会发展的考虑范畴,科学化、人性化配备厕所,针对女性、残障人士提供更多方便,提高公共服务的温度和质感,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才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理念的具体体现。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宁宜潮(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墨客”网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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