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鲁网6月5日讯(记者 刘伊雪)6月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主题系列首场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青岛市新一轮营商环境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7部分,提出52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全面优化惠企服务平台。聚焦解决惠企服务平台多头分散、惠企政策落地难、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提出优化惠企政策发布兑现平台,健全闭环式惠企政策落实机制;优化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供精准供需对接;优化企业诉求办理平台,强化过程管理,提高问题解决率和服务满意度等3条措施。

第二部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聚焦解决政务流程不够优化、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提出深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在青岛·青易办”政务服务品牌,深化青岛都市圈政务服务合作,拓展增值服务领域,健全企业疑难业务定制化服务机制等8条措施。

第三部分: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聚焦解决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中梗阻”等问题,提出健全重大项目服务推进机制,围绕项目从产业研究到招引落地到投产运营全周期,推行标准厂房“拿地即开工”、工业项目“竣工即投产”、区域评估“免评即享”等6条措施。

第四部分: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聚焦解决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高、办事便利化程度低等问题,提出构建“一企一照一码”服务体系,降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智慧税务建设,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服务水平和海铁联运特色服务能级等6条措施。

第五部分:着力增强要素保障能力。聚焦解决要素供给能力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低等问题,提出强化融资、用地、用工、用电、创新创业等方面要素保障,加强市级层面招商引资统筹,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等8条措施。

第六部分: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聚焦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围绕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水平,提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柔性执法,推行“四新”经济企业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政务诚信履约机制,高水平建设青岛中央法务区等16条措施。

第七部分:强化协同共建推进机制。聚焦解决政企沟通机制不健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社会基础不坚实等问题,提出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建好用好营商环境“三支队伍”,深化护航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5条措施。

责任编辑:刘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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