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这些机动车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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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见习记者 崔丽丽 济宁报道

9月29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