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动物日将至 法官上门教村民认识野生大鸟

“这种老鹰好多年没见过了,最近几年又能看见了。”

“婆婆,它叫游隼,个儿比较大,跟我们说的老鹰是有区别的。现在生态好了,许多动物又陆续出现,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

在“世界动物日”即将到来之际,国庆前夕,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从院里出发,驱车两个多小时,前往当地雄鹰村,开展了一场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雄鹰村位于开州区紫水乡,这里野生动物众多,最近几年常出现游隼等大型鸟类展翅飞翔的身影。

“游隼属于隼科隼属中型猛禽,是世界上飞行最快的鸟种之一。”干警们告诉村民们,2021年,游隼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生活中,我们不能嘴馋,随意捕猎野生动物哦!大家回头一定要提醒家中的年轻人,且不可因馋嘴野味,触犯法律。”现场,干警们用了真实的案例,帮助村民更好地理解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

去年3月17日下午1时许,开州天和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将非法狩猎的国家珍贵保护动物麂子放在了开州区金开菜市场的一家水产品店中。

警方介入调查后,确认举报属实,并抓获了胡某。原来,胡某通过使用从网上购买的小型捕兽夹,先后多次在渠口镇辖区山林套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胡某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野生动物是地球生态的关键,其生存繁衍关乎生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加强野生动物法治保护,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对后代的承诺。”干警们为村民们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为基本法律框架明确野生动物资源国家所有,保护义务全民共担,严禁违法猎捕与破坏栖息地,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施严格保护。

其中的关键法律条文包括:全民有保护义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及其制品,特别是为食用目的,违法者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严厉处罚。

活动中,干警们还通过展示生动的图片、播放普法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村民们介绍了白冠长尾雉、游隼、大鲵、獐等当地及开州区特有保护动物的生活习性、保护现状以及重要性。

“以前,总觉得保护动物跟我们没啥关系。现在才知道,我们还是能为保护它们做很多事情。”村民程大爷感慨万分。

干警们鼓励村民们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如不买卖野生动物制品、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举报非法捕猎行为等,为保护野生动物积极贡献力量。

集中宣传结束后,干警还深入当地村民家中进行动物保护普法宣传。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边俊铭 视频编辑何闯 开州区人民法院供图

编辑:邓晞责编:周尚斗,石亨 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