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 成都提出28项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
12月20日,据解读《成都市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消息,近期,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重点针对成都存在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不够高、企业承接成果转化能力不足、中试熟化平台数量较少等问题,从5个方面提出28项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成都各类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增长,总量居副省级城市第2位,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85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0家。但企业技术创新和承接成果转化能力还相对不足,企业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参与者,成都将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提升企业在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园区建设、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招引等方面的参与度、话语权,支持企业参与全市科技创新决策。由行业主管部门、链主企业凝练技术需求、提供应用场景,采取“揭榜挂帅”、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支持企业牵头开展科技攻关。在西部(成都)科学城等重点区域试行“企业创新积分制”,构建企业“创新数据画像”与银行信贷、股权融资、财政奖补等联动机制,联合金融机构设立“积分贷”科技金融产品,实现“积分变信用、积分变价值”。优化完善高企奖补政策,对企业购买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给予补贴,支持企业采取远期约定采购方式开展定制研发。
二是释放高校院所创新动能。为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2014年以来,成都先后制定实施了科技成果转化“成都十条”“成都新十条”“科技成果转化30条”等系列改革举措,37家在蓉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业出台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政策,1000余项成果完成确权或赋权,3000余项成果在蓉实现转移转化。成都将围绕发挥高校院所科研优势,支持在蓉高校院所继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完善单列管理、转化收益分配、先使用后付费等配套政策,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建立区别于有形资产国有股权的管理、评估、考核等制度。鼓励区(市)县联合在蓉高校,采用“一园多区”模式共建大学科技园分园,鼓励国有企业、链主企业等通过投入资金、土地、技术、管理等多种模式,参与大学科技园建设和运营。
三是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造。近年来,成都推出“人才新政3.0版”,全力做好住房、教育、医疗等人才服务保障,人才总量达622.3万、居全国第4位,连续4年获评“全国最佳引才城市奖”,蝉联“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成都将持续优化完善成都的科技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在人才培养、人才招引、人才评价等方面深化改革,对重点产业领域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探索由企业参与制定人才评价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开展本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设置“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科研助理”等创新岗位,促进科技人才在高校与企业间双向流动。
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全市科技工作的“一号工程”,制定出台“科技成果转化28条”,建立重大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校企双进·找矿挖宝”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组织3000余家企业走进80余家高校院所,对接挖掘成果2600余项,引进高能级创新平台102个、高层次人才团队106个。成都将加快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机制,高质量建设运行成都科创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云平台,探索搭建线上线下“共享实验室”,加快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支持在蓉高校推进技术转移学院建设。
五是加强科技创新要素保障。围绕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对高能级创新平台的综合保障,对国家级创新平台配套设施的用地需求,在全市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新型科研设计用地,探索科研主导型、工业主导型混合用地供给。对国有创投企业施行差异化考核,建立完善全周期、整体性、分级分类考核机制。探索财政科技资金“先投后股”机制。(文/图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