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2万元以上需派出所同意?
本文转自:西海都市报
取款2万元以上 需派出所同意?
吉林银行:为防范电信诈骗
6月11日,有网友反映,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家吉林银行取款,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12日,吉林银行涉事支行以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居民被电诈。
储户:
派出所审核很久后才成功转账
当事网友发布视频称,其母亲携带了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前往长春市吉林银行取款,被银行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办理。该网友表示,因另一家银行存款利息较高,其母亲想将吉林银行的钱转入到另一家银行,总金额不到10万元。最终,他们等了很久,派出所审核后,才在银行窗口成功转账。
11日下午,记者尝试联系当事人,截至发稿未获得相关回复。据该网友在评论区发布的汇款凭证显示,此事发生在吉林省长春市吉林银行长春遵义路支行。
银行:
取款2万元以上要向派出所报备
12日,该支行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辖区派出所要求,取款2万元以上,需要支行工作人员向派出所报备,派出所对客户账户核实后,便可以取款。
该工作人员介绍,核实客户身份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客户表明取款需求后,支行工作人员线上向派出所说明,公安人员线上审核通过,客户便可办理,“有的客户也会遇到需要派出所工作人员到支行现场处理的情况,每位客户遇到的具体审核情况可能不同”。
该支行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有取款需求,确实需要向银行说明用途、明细等,银行会将相关信息提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办理。
“主要是核实卡里的钱有没有问题,防范电信诈骗,看取款用途也是防止居民被电诈。”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仅吉林银行,目前多家银行均有相关要求。
吉林银行客服表示,目前银行内部未出具上述网友提到的相关取款规定,不过有网点应辖区派出所要求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何取款需按网点实际情况来。
律师:
取款自由是存款人的基本权利
四川聚仁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全律师表示,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于全律师称,取款自由是存款人的基本权利,银行、派出所或者其他机构,均无权设置其他法定程序以外的障碍。
据《华商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