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1800余万元后,他才发现“摇”来的女友竟是……

“上学的弟弟、悲惨的身世和破碎的‘她’”,激起网恋男友阿邓的同情心,前后给“她”转款1800余万元,殊不知“她”竟是一名已婚男子。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2万元。

2017年,刘某某通过微信摇一摇添加居住在济南的被害人“阿邓”为好友。刘某某化名为“刘琼”,称自己是一名未婚姑娘,无父无母,孤身在外打工,供弟弟小刘上大学,已经交不起房租,并附送“美女”图片。

上学的弟弟、悲惨的身世和破碎的“她”,激起了阿邓的同情心,二人很快坠入爱河,通过微信聊天确立“恋爱”关系。随后,“苦命”的刘琼告诉阿邓,照顾自己长大的奶奶生病,她却没钱回家看看。阿邓不忍女友如此悲伤,慷慨解囊,要助多年未回家乡的刘琼踏上回家之路,并让她和弟弟小刘带奶奶去“看病”。未承想,柔弱的刘琼在列车上“肾结石发作了”,需要花钱去深圳治疗。此时,刘琼的奶奶“去世”了,需要花钱办丧事。后来,刘琼的弟弟也生病了,急需住院治疗。随之而来的就是刘琼的七大姑八大姨陆续生病,急需住院治疗。每一次,阿邓都慷慨解囊,在5年的时间里先后向刘琼、小刘等人陆续转款1800余万元,帮助刘琼渡过难关。而刘琼也“投桃报李”,向阿邓转账十万余元。

然而,命运并没有放过“苦命”的刘琼,在经历了亲人相继去世的打击后,刘琼病入膏肓,撒手人寰。在小刘处得知刘琼去世的消息后,阿邓非常震惊。他多次向小刘索要死亡证明未果后,才发觉自己可能被骗了。当民警将扮演刘琼、小刘以及刘琼一众亲属的被告人刘某某抓获后,阿邓才发现,与自己恋爱的人,竟然是一名已婚男子。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冒充女性,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与其发展恋爱关系。刘某某编造自己及亲人生病、生活困难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转账1800余万元。刘某某将所获赃款用于赌博、创业、生活消费挥霍。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刘某某在案发前向被害人返还的金额,依法在诈骗数额中予以扣除。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承办法官天桥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晓玲表示,近年来,通过社交软件进行诈骗的案件呈高发态势。部分被告人编造身份,取得他人信任,骗取钱财。在社交过程中,要增强辨别能力,注意核实他人身份,擦亮眼睛,避免被不法之徒趁虚而入。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通讯员 庄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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